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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普陀中学食堂托管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23-07-27 08:00  来源: 访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舟山建银工程造价审查中心有限公司 浙江省普陀中学 委托,就所需的 浙江省普陀中学食堂托管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供应商前来投标。公告如下:

1、采购类型、方式:分散采购,公开招标。

2、采购项目名称:浙江省普陀中学食堂托管项目

3、项目编号:ZSJY2023-CG-161#  

4、采购内容

4.1工程概况:学校学生总人数约1450人,教职工139人,师生共享3个食堂。食堂总建筑面积约4300m2(共三层)。

4.2承包期限:食堂劳务托管项目采用1+1+1的模式。合同初期为一年,一年期满后,由学校进行专项评估,如双方满意的,可续签一年,续签的一年期满后,在双方均满意的情况下,可再续签1年。合同期(承包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

5、合格的投标人应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

5.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2提供至少4名厨师,1名面点师;(均须持证上岗)

5.3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5.4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6、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报名时请携带以下材料,以下材料均须提供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逾期不予受理。符合资格审查申请条件的投标人即购买招标文件。以上所注如有不明确之处请咨询招标代理单位,电话0580-2608985

注:报名所需资料

1)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

发售时间2023727日至2023731日(830-11301400-1630

发售地点: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定沈路586号建设大厦D111106代理部

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节假日不受理。

收款单位(户名)舟山建银工程造价审查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舟山市建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33001706260050001984

7、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浙江省普陀中学

代理机构:舟山建银工程造价审查中心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定沈路586号建设大厦D11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139672025930580-2608985